合肥进口牛肉阳性 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未按规定如实备案 合肥一公司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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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1日,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排查进口冷链食品情况的通报,称有入境检验检疫合格的冷冻去骨牛大块肉二级肉,外包装经检测新冠核酸为阳性,并称一同入境的其他批次冷冻食品经物流发往安徽舜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当日,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该地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采购涉疫牛肉的企业实为合肥聪聪食品有限公司,系其租赁安徽舜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的冷库内存放有涉及通报的进口冷链牛肉,有部分涉疫进口冷链牛肉已作为原料生产加工为半成品。
执法人员发现,现场涉及通报的进口冷链牛肉与通报中的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号一致,但生产批次不是通报的批次,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安徽省内进口冷链监管仓出仓证明,2022年3月21日,经批准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3月1日购进500件原产于白俄罗斯的冷冻去骨牛大块肉二级肉,未按照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如实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备案,未进入安徽省内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进行检测、消杀及赋码,不符合安徽省有关部门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对食品冷链物流的要求。
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合肥聪聪食品有限公司有关行为已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经研究,包河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处以当事人货值金额五倍的罚款共计73.5万元。
王诗棋 周镕健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来源:安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