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公司 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等原因,新华人寿今年第三次被罚
发布时间:第一铺
推荐文章
因对银代渠道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银代渠道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团体保险违规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等事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对时任宁波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胡向荣进行警告并处罚款7.5万元。
因对个险渠道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个人保险代理人学历不真实等事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对时任宁波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罗松江进行警告并处罚款3.5万元。
因对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事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对时任宁波分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刘崇进行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2024年第一季度,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等违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罚款428.74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罚款。
2024年5月14日央行公示共有7家机构受到处罚,其中两家为保险公司,处罚理由均为拒绝公众使用现金购买保险,并且处罚力度和金额都较大。5月10日,新华人寿保险宁夏分公司被处罚3万元,相关个人处以500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