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数据网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推荐文章
一、报送范围
注册地在山西省内的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汽车数据处理者,包括汽车制造商、零部件和软件供应商、经销商、维修机构、出行服务企业、充电网络运营者等。(“重要数据”参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第三条中的有关定义)
二、报送内容
1.2023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模板见附件1);
2.风险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2);
3.汽车数据处理者情况汇总表(附件3)。
若风险评估报告内容与管理情况报告内容有重合之处,重合部分不必再进行描述,但需在风险评估报告中注明与管理情况报告哪个部分内容重合。
三、报送时限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
四、报送方式
请报送范围内的汽车数据处理者按要求撰写《2023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填写《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汽车数据处理者情况汇总表》,将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可编辑的电子版刻录成光盘,一并报送至山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地址:太原市五一路36号6号楼211室
邮政编码:030001
联系电话:0351-5236020(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
山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将结合报送情况,抽查核验重点企业报送内容的真实性,排查有关数据安全风险隐患。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按要求完成报送工作,积极配合开展抽查核验。工作中发现有应报未报或弄虚作假的,将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
1.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参考模板)
2.风险评估报告(参考模板)
3.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汽车数据处理者情况汇总表
附件地址:http://www.casx.gov.cn/content/2023-11/24/content_13120525.htm
山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通信管理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