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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18方大化工 方大化工:关于现金收购股权进展暨终止财务资助的公告

发布时间:第一铺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7-094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收购股权进展暨终止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化工”、“上市公司”或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6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现金收购

股权的进展暨财务资助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概况

1、2017 年 6 月 13 日,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启动现金收购股权事项并签署框架协议的议

案》,为配合并快速推动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发展及产业调整,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韶光”)70%、

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科电子”)100%股权事项,并与

前述两家标的公司相关股东分别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以提前锁定标的并开始

实质性工作。长沙韶光 70%股权交易价格不高于 62,790 万元,威科电子 100%股

权交易价格不高于 45,000 万元。长沙韶光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

分别实现的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当年度

净利润将不低于 6,900 万元、8,280 万元及 9,936 万元(含)。威科电子 2017 年度、

2018 年度、2019 年度,分别实现的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当年度净利润将不低于 3,600 万元、4,320 万元及 5,184 万元(含)。

2、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收购股权的进展情况

1、为本次交易公司已聘请审计、资产评估等相关中介机构,审计、资产评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估及补充尽职调查工作已经实质且有效开展。交易双方将紧密合作推进本次现金

收购股权工作,待审计、资产评估及补充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双方将签署正式

的股权收购协议,履行审批程序,实施资产过户。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履行了《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沙

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之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和《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与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股东之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中的部分交易

条款,向长沙韶光和威科电子相关股东支付了交易诚意金合计 7000 万元人民币。

三、关于终止财务资助的情况

鉴于:

1、2016 年 8 月 26 日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组事项;2017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

提供借款的议案》和《关于向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分别

拟向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 3000 万元的借款,拟向长沙韶

光半导体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 4000 万元的借款,截止本公告日,方大化工并未

与威科电子、长沙韶光签署借款合同,也未向威科电子、长沙韶光提供借款;公

司已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终止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长沙韶光 100%股权、威科电子 100%股权和成都创新达

微波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组事项。

2、目前公司已启动现金收购长沙韶光和威科电子两家公司的股权并已开展

实质有效工作且进展顺利,待现金收购股权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威科电子和长沙

韶光经营计划需求统一安排筹措资金。

公司决定终止向威科电子、长沙韶光提供借款。

四、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沟通的结果,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

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现金收购股权或者对本次现金收购股权做出

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2、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险。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到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