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脸打借条助守信【老顾客“刷脸”拿货 法院调解追回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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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老顾客未按约付款,卖方起诉追讨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系超市经营者,被告多次到原告超市购买东西,双方日渐熟悉。2019年底,被告到原告处购买了砂锅、道具等商品共计6700元,原告将商品交付给被告后,被告并未当时支付货款,而是称回家后微信转账给原告。因出于对老顾客的信任,原告同意了被告的要求。但时隔几天,原告一直未能收到货款,于是通过微信主动向被告追索,在原告多次追索下,被告仅支付700元,便未再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多次追索未能,故一纸诉状将“老顾客”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货款。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与被告联系,向其释明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买方法律义务。同时,晓之以理,告知其做人诚信为本的道理,假若有困难可以提出还款计划。被告称其最近资金周转困难,希望法院能够做原告工作,宽限还款期限。最终,在承办法官多次耐心调解下,原告同意被告分两期还款,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