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股票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推荐文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30日、7月1日、7月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30日、7月1日、7月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涉及本公司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等情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30日、7月1日、7月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网站或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