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化工企业 煤化工企业的日子越来越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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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规没有问题,其他审批手续也都齐全,目前就在等能耗指标落实”“不止一两个项目,陕煤化、延长石油等多家企业的多个项目均面临能耗双控、碳排放等挑战”“前期已经解决了土地、用水等困难,现在又遇到新的困惑,首先就是能耗问题……”近期在采访中,来自内蒙古、陕西、宁夏等地的煤炭企业人士,不约而同向记者表示,煤化工行业的日子“越来越难过”。
统计显示,2020年全国煤化工行业共消费煤炭(包括焦炭)9.3亿吨、碳排放量5.5亿吨,其中能源活动及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直接排放占88%,电力间接排放占12%。自带高碳属性,现代煤化工产业还有前途吗?
纠偏运动式减碳不等于放松要求
“随着能耗双控政策加严,多地纷纷采取限制措施,比如减少供煤、供电等手段,导致不少煤化工企业处于半停产、停产状态,整个行业苦不堪言。”长期关注煤化工行业的业内人士陈丹江告诉记者,近期,国家发改委纠偏运动式减碳,部分地区逐步恢复煤化工项目的正常用电、用煤指标,并表示尽快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由此带来一线生机。“尽管如此,绝不代表对煤化工产业的管控要求有所放松。”
如其所言,上半年能耗强度不降反升的地区,今年将暂停国家规划布局的重大项目以外的“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宁夏、陕西等煤化工大省就在其中。“因能耗强度不降反升、严重影响当地能耗双控目标,宁东基地已被确定为一级预警地区,要求第三季度坚决扭转不利局面,新增项目几乎不可能。内蒙古今年的煤炭总量,只允许在2020年基础上新增500万吨标煤。这些增量无疑是杯水车薪,‘计划内’企业用煤尚难保障,更别说满足新项目了。”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举例。
同时,还有“水”的约束。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与水利部于近期印发《关于“十四五”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对现有已备案但尚未开工的拟建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一律重新进行评估,确有必要建设且符合相关行业要求的方可继续推进。“十四五”时期,沿黄重点地区新建“三高”项目一律按《通知》要求执行。
“所谓‘三高’项目,现代煤化工首当其冲。而我国现有100%的煤制油、85%的煤制烯烃、50%的甲醇制烯烃项目均位于黄河流域,加上在建及规划项目,占比更大。在能耗、碳排放之余,《通知》相当于又加了一道水耗‘门槛’,进一步提高准入要求。”上述人士称。
面临排放、能耗、水耗“三道坎”
面对多重约束,多家企业向记者表达“担忧”。上述人士列举了两组数据:从细分领域来看,煤间接液化制油、煤直接液化制油、煤制烯烃和煤制乙二醇,吨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为6.5吨、5.8吨、11.1吨和5.6吨。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和煤制天然气单位产品取水量,分别约为9.4立方米/吨、20立方米/吨、10立方米/吨、20.8立方米/吨和8.6立方米/千标方。
“现代煤化工是黄河流域主要的工业高耗水行业。目前,黄河流域现代煤化工用水总量约为5.3亿立方米/年。未来5-10年,预计增至6.2亿立方米/年。在黄河中上游,煤化工项目集聚的宁夏、内蒙古、陕西等地,水资源量仅占全国总量的3.85%,人均水资源不足黄河流域人均水量的一半。产业用水量过度,黄河流域水资源无力承载。”该人士称。
陈丹江坦言,一个大型现代煤化工项目投资动辄百亿元,正常生命周期至少30年以上,投产之后短则10余年、长要几十年才能收回成本。“设想‘十四五’规划的新项目,到2030年碳达峰之际,刚好是建成出力的时候,能否经得起高昂的减碳成本和政策波动影响?目前为止,除部分煤制烯烃项目外,近年投产的大型现代煤化工项目基本处于亏损状态,老项目尚且难以自保,盲目再上项目不是自跳火坑吗?”
“部分地区、行业对碳减排及其挑战的认识还不够清醒、深刻。”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潘家华认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并不是不能发展化石能源项目,但究竟有哪些项目可以继续发展,还需要谨慎评估。“技术潜力越是有限,将来被淘汰的可能性越大。结合减碳要求,技术先进性和可更新性,以及项目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和趋势,使其处于不被强制淘汰之列,也是新建煤化工项目需要参考的重要标准。”
顺势而为,“有什么原料做什么饭”
除了新建项目,大批存量怎么办?陈丹江认为,无论降碳行动,还是能耗、水耗控制,均要实事求是区分增量与存量。“前者盲目上马要压,对于后者不能‘一刀切’。否则,投资数万亿资金换来的现代煤化工产业,很有可能变成一地鸡毛,谁都难以承受这样的损失。”
陈丹江建议,对已投产营运的项目实行“逐步收缩”。本已处于长期亏损状态的项目,该止损尽快止损;正常运营的项目以减排为主,帮助其通过技术革新等手段,最大限度减少碳排放。对已基本建成的项目,为避免浪费和损失,建议尽快投产见效;对已审批但尚未开工或刚开工不久的项目,需在评估其能耗、水耗及碳排放量后,视具体情况而定,不符合要求者坚决停下来。
潘家华也称,在减碳过程中,社会资产损失应尽量降到最低。以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为依据,项目退出要有明确的时间表。“投资回收期若在20-25年,可以考虑有序退出。若是30年、甚至35年才能收回成本的项目,极有可能面临资产锁定、闲置风险,要慎重对待。”
“从另一角度来说,当前困境也在倒逼行业、企业转型升级。现代煤化工产业亟待重新布局,再按过去的思路很难生存下去。”上述人士表示,煤炭作为一种“碳多、氢少”的原料,并不适合生产碳少、氢多或碳氢含量差不多的产品。但目前,整个行业尚未从产品、技术及生产工艺上找到根本性解决方案。“烯烃、乙二醇等产品,本就是石油化工的强项,利用自身弱点去做别人的强项,能耗、碳排放量不可能降下来。对此,应顺势而为,从传统石化类产品线转向真正适合煤化工自己的产品线,比如发挥煤的元素特点制备含氧化合物等。有什么原料做什么饭,不是为了做产品而强行用这么多能、排这么多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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