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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37股票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第一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9月6日、2021年9月7日、2021年9月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函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相关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对外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公司拟与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城伟业”)进行资产置换。经初步筹划,拟置入公司的资产为鲁能集团、都城伟业合计持有的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拟置出的资产为公司所持所属房地产公司及物业公司股权等资产负债,差额部分补足方式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但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资产置换涉及的具体资产范围尚需交易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 9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 除上述资产置换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相关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相关方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事项,正在研究论证,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到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