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576股票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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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18年1月2日、2018年1月3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1、公司因筹划同公司相关的股权收购事宜,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13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确认,此次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27日上午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
2017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2017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交易各方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终止协议》。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下午13:00-15:00在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以网络远程方式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通达动力,股票代码:002576)自2018年1月2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披露,相关详细内容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