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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59股票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发布时间:第一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02月04日、02月05日、02月06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没有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6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及2019年9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5)及《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及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公告编号:2019-082)。目前公司正按照该决定书要求积极梳理,并采取措施积极改正。

3、公司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七日

到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