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方集团 投资者索赔、立案调查、深交所连续问询,“挖五米深坑掩埋会计凭证”的*ST长方还有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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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长方集团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深交所再次对其已经披露的涉及虚增应收账款3.69亿元事项进行问询。此前,长方集团已对涉及虚增的应收账款2021年调减0.53亿元,剩余3.16亿元调整减少2021年年初的未分配利润。
既然已准确识别虚增客户和虚增金额,深交所要求长方集团按照金额大小详细列示所有虚增应收账款情况,包括不限于客户名称、相关客户2016年至2021年各年度收入确认情况、回款情况、虚增金额、虚增应收账款与确认收入的关联性、虚增应收账款占比情况。
2023年6月30日,长方集团回复深交所5月9日下发的年报问询函,同前几次的答复一样,公司以康铭盛原管理人员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的影响,部分会计原始资料被损毁,康铭盛就虚增应收账款等事项再向2021年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拒绝答复上述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至2019年,长方集团分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3 亿元、0.36亿元、-1.57亿元、-4.29亿元,仅2017年实现盈利。
长方集团回复深交所问询函公告显示,“康铭盛原管理团队为了达到虚增业绩承诺期利润的目的,主要采用未将业绩承诺期内已经发生并支付的销售奖励费用冲减当期的应收账款等方式。”
根据康铭盛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2017年是并购首次业绩对赌的最后一年,2017年的业绩承诺金额是1.40亿元,实际完成金额1.43亿元,完成率为102.45%。
对于上述情况,深交所在6月30日最新下发的问询函中要求长方集团说明:康铭盛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其他财务舞弊情形、明确说明截至目前是否发现其他可能造成以前年度资产及净利润虚增的情形,如是,详细说明对应情形的具体情况,包括不限于虚增方式、确认依据、虚增金额、核查程序及证据。
深交所还要求长方集团说明,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是否可能对2021年以前年度财务数据造成影响,公司2017年净利润是否可能进行追溯调整,如是,追溯调整后是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娄霄云律师向界面新闻表示,“注册制下交易所的问询是监管的第一道防线,投资者务必关注问询函背后的风险。事实上,长方集团对于虚增利润的行为不往2021年以前年度调整,难逃规避触及退市风险指标的嫌疑。上市公司属于公众公司,财务资料是确保投资者获取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的基础资料。好在监管的及时介入或让真相能够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