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股票 涉嫌违规担保近16亿元 新潮能源股票或遭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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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昭示出上市公司不仅要从经营层面做好做足,也要从公司内控和治理层面保持合规运营。
2月8日晚间,新潮能源发布公告,如在2022年2月8日公司披露《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解决违规担保问题,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对于这起诉讼,新潮能源昨日刚刚披露最新进展,公司最新收到了代理律师转发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法院对广州农商行起诉包括公司在内的多家公司及自然人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其中,判定新潮能源与其他两家公司分别在15.86亿元范围内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并在798万元范围内承担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
根据交易所规定,如果公司被认定为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公司股票可能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回来新潮能源财报可见,截至2021年9月,公司母公司股东权益约为123.64亿元,5%的规定红线约为6亿元。而上述事项涉及公司可能承担的债务本金却达到15.9亿元,远远超过5%红线。而且从公司公告分析,违规担保金额也应该远超1000万元红线。
这意味着,新潮能源股票要想不被ST处理,需要在今年3月上旬之前就要完成清偿,留给公司的时间已经非常紧迫。
蹊跷的是,新潮能源查询公司档案后发现,公司档案中既没有案件所提及的《差额补足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也没有涉及为广州农商行信托产品提供差额补足的协议、法律文件、信函的原件或复印件。同时,公司用印记录中也没有上述《差额补足协议》或其他涉及为广州农商行信托产品提供差额补足的法律文件及信函的用印记录。此外,公司还查询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存档资料,发现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监事会也未曾审议过涉及为案件所提及的信托贷款提供差额补足的相关议案。
由此可以初步推断的结论是,新潮能源出现了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可能。
对此,交易所方面也火速关注。2月7日,新潮能源就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公司全面自查并披露自身债权债务、担保及预计负债情况,核实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对外担保、关联资金往来、交易安排等情形。同时,说明上述事件发生后公司已采取内控整改措施,如何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新潮能源近年来一直陷入多事之秋。就在去年,公司控制权争夺持续上演新的戏码,接连出现董事会监事会否决改选提案、“双头”董事会形成等奇葩治理现象,随后还陷入股东质疑管理层提案涉嫌虚构内容等漩涡。
不过从运营层面来看,新潮能源业绩没有受到影响,反而在逆周期收购油气资产等运作下,净利润迎来近年来“高光时刻”。根据今年1月底披露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8.5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53亿元,同比扭亏为盈。
不过业绩只是评价上市公司质地的维度之一。对于新潮能源来说,如何在公司内控和治理层面保持合法合规,如何保护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然是摆在面前的严峻考验。